消息人士指,必和必拓尋求更有彈性的計價制度已經有一段時日,認為其按5至10天交貨的銷售價格,其實就是以現貨價或每天報價作計價基準,讓其銷售更能反映市場價格變動。
全球經濟危機期間,礦商與鋼鐵業者之間有40年歷、以年度定價作合約基準做法瓦解後,業界在2010年首先採行季度定價,之後又討論按月簽約的新做法。
淡水河谷、必和必拓和力拓等鐵礦砂三巨頭與鋼鐵業選擇季度合約制度,並在2010年4月實施。其後季度合約價跟不上現貨價,部份礦商因而尋求更貼近現貨價變動的月度合約方式,以減少市場價格扭曲。
(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─記者鍾志恒/台北報導)